年亏百亿 台公营事业年终绩效最高仍有2.6个月
中新网12月28日电 台湾当局经济部门宣布公营事业2011年度绩效奖金,排除政策因素导致的营运亏损后,“中油”可以发放绩效奖金2.6个月,台电1.65个月,台水、台糖、汉翔也各有 1.46、1.31、1.88个月。倘再加计最高2个月考核奖金,“中油”员工最多可领4.6个月奖金,羡煞众人。“经济部长”施颜祥上午表示,公营事业亏损不是员工不努力,而是政策限制,应对同仁鼓励较合理。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今年4月油电齐涨,让台湾民众放大检视“中油”、台电经营绩效不彰,连带公营事业员工领高额年终,让民众相对剥夺感强烈,格外关注公营事业绩效奖金。
公营会执行长刘明忠上午指出,经各事业单位核算政策性亏损后,2011年度“中油”累亏740亿(新台币,下同)、台电680 亿,但排除政策性因素后各单位仍有盈余,因此各编列绩效奖金2.6、1.65个月。
刘明忠解释,由于当局对公用路灯、公用自来水用电、离岛用电等都有补贴,原应为地方或主管机关编列预算,但最后都交由台电负担,加上2011年度燃料价格大幅上涨,电价未充分反映,合计台电政策性负担达680 亿元。
“中油”部分,包括汽、柴油与天然气价格在油价中未充分反映,“中油”公司吸收近730亿元,加计大众交通工具补贴9亿元。综上,配合当局稳定物价、照顾民生经济,累亏近740亿元。
“经济部长”施颜祥表示,一般看法认为事业亏损,不该给绩效奖金。但部分公营事业是因政策因素,不是不努力,以致没有理想营收,在考虑中要认列,务实评价,对认真的同仁给予鼓励。且该做法行之多年。
“经济部”所属公营事业还有台糖、台水与汉翔。台水2011年度亏损3.67 亿,核算政策因素导致亏损为22亿,发放绩效奖金1.46个月;台糖与汉翔均有盈余,绩效奖金分别为1.31个月、1.8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