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合作打击跨境犯罪 台湾诈欺案减少
中新社台北1月1日电 (记者 路梅 董会峰)《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自2009年6月正式生效至今,两岸合作打击跨境诈欺犯罪,台湾诈骗犯罪发生数大幅下降,从2008年的4万多件减少到2012年约2万件。
台湾“警政署”发布的统计数字显示,2010年,台湾诈骗犯罪发生数大幅下降,较上年减少10308件,下降26.57%,财损金额减少约41亿元(新台币,下同),下降40.33%;2011年,诈骗犯罪发生件数再减少4882件,财损减少约12亿元。去年诈骗犯罪发生数减少约2550件,财损减少逾2.8亿元。
台“警政署”表示,打击跨境诈欺犯罪新策略已显现良好成效,诈欺案件发生数和诈欺案件受害财损皆自协议生效以来呈现下降趋势,展现两岸共同合作打击跨境诈欺犯罪具体成果。
据统计,两岸共同侦办案件累计已查获51件4311人,其中包括掳人勒赎犯罪5件29人、诈欺犯罪38件4253人、毒品犯罪4件21人、杀人犯罪2件2人、强盗犯罪1件3人、侵占洗钱犯罪1件3人。
台“警政署”指出,两岸与东南亚国家进行的联合稽查行动,对两岸跨第三地诈欺集团予以迎头痛击,发挥震撼效果,不但有助于建立日后跨境共同侦办刑案之具体模式及作为,更为两岸及第三地警方共同打击犯罪树立新典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