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商总: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有利台商在大陆发展
中新社台北1月3日电 (记者 路梅 董会峰)台湾商业总会3日在台北举行记者会时指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有助于维护台商在大陆经营的合法权益,亦有利台商行销大陆市场。
根据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公告,2012年下半年共认定699件驰名商标。台湾工总指出,其中仅有4件为台湾厂商品牌商标。其中,亿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亿光”“EVERLIGHT”商标在LED商品类获得驰名商标认证,是两岸首件LED类驰名商标。
此外,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以“海昌HAICHANG”商标在隐形眼镜商品类获得驰名商标认证。海昌是台湾金可集团1996年在大陆投资成立的子公司,经过多年经营,成为大陆大学生最喜爱的隐形眼镜品牌,并于去年返销台湾市场。此前,该集团的“宝岛眼镜”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证。
台湾商总理事长张平沼指出,中国驰名商标在大陆除了是对品质的肯定,也是显示经济实力与荣誉的指标,产品获得该项认证后,厂商品牌不但获得法律保护,还会受到更多消费者青睐,对于企业产品行销将有很大助益。
他以台湾两大自行车厂商捷安特和美利达为例称,先获得驰名商标认证的捷安特在大陆更受消费者欢迎。而美利达在获得认证之后,经济效益大幅提升,在10个月之内,专卖店比例大幅上升至七成,远远超过经销店。
张平沼指出,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环境下,大陆成为最耀眼的经济体,全世界都在抢进这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台湾更要努力。过去到大陆的台商以制造业为主,而随着大陆经济转型,服务业、金融业成为许多地方招商引资的重点。
他说,台湾的服务业到大陆发展,将带给台湾中小企业很多机会。到台湾的大陆观光客越多,就会带回去越多关于台湾的好印象,以及对台湾品牌的信任及肯定,这样的机会台商应好好把握。
台湾商总表示,6年来,中国驰名商标共认定4562件,台湾获得28件。现在,越来越多的台商希望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证,商总也将积极协助,并希望有更多台湾的高科技业者获此殊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