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校不实发票领研究费案 涉案教授达百余人
中新网1月5日电 彰化地检署侦办大学教授以不实发票,向台湾科学研究会(下称“国科会”)领取项目研究费案。检方上月依贪污罪起诉彰化师范大学洪姓教授与陈姓副教授后,昨再追加起诉阳明大学、中兴大学、“国防大学”及台中教育大学15名教授及30名研究助理。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彰化检方侦办教授涉嫌诈领项目研究费案,涉案教授多达100多人,其中不乏台大、成大等知名大学教授,甚至还有高雄荣总教授、屏东海生馆研究员。因人数众多,检方采分批结案,这15名教授及30名助理是第一波。
被起诉的教授和助理几乎都坦承:“为方便项目研究能顺利进行,在核销开支上有些便宜行事”,但所有的经费都实际购买研究所需器材和耗材,绝无挪用在私人用途。但检方认为无法证明所言,分别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或伪造文书罪起诉。
岛内教授以不实单据核销研究费陋习由来已久,几乎已成学界公开“秘密”。
检方表示,一次查出涉案教授多达上百人,检方也很“讶异”,只要法令许可,检方原则采“从宽、从轻”处理。
彰化检方前年6月接获检举,指彰化师范大学洪姓教授及陈姓副教授,向“国科会”申请经费进行项目研究,涉嫌要求位在新北市的国扬仪器公司开立不实发票,向学校请款及报销耗材费。
检方到彰师大和国扬公司搜索,从国扬查扣的账册发现,涉案的大学教授遍及整个台湾。为减少对校园冲击,去年5月间,地检署出动多名检察官先后6次低调“到府侦讯”,由检察官到各大学,约访涉案的教授和助理。
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智勇说,大学教授所涉的弊情,几乎都是向厂商拿不实的发票核销项目研究经费,金额从几万到50多万元新台币。检察官依个案衡量涉案情节轻重,作成起诉或不起诉,这波结案的教授,有3名因单据核销明确获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