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贪污案引激烈争论 台湾教育部门:刀下留人
台检方近日以贪污重罪起诉涉嫌以“假发票”违法报销研究经费的部分大学教授,在岛内引发激烈争论。一边是台司法机关强调反贪“没有模糊空间”,另一边却有不少学者指责此举是“侵害学术自由”,更有人担心可能造成人才流失。台湾《中国时报》的评论称,台湾社会对学者已经够宽容,学者更应严于律己,“别再怪东怪西,就是不会怪自己”。
据台湾《联合报》、《中国时报》7日报道,台湾彰化地检署日前起诉了包括12名教授和副教授在内的研究人员及部分厂商负责人、业务代表等,指控这些人涉嫌与合作厂商勾结,通过不实发票或虚报器材金额,向“国家科学发展委员会”等部门核销研究经费。彰化地检署检察官表示,相关涉案人员交代不清的金额从近3万元(新台币,下同)至70余万不等,如果被告在审理期间能提出证明确认流向不明的金额用在研究计划或缴回不法所得,检方将建议给予缓刑。与此同时,台南与台北等地检署目前也在侦办类似案件,有办案人员透露,台北和台南检调单位侦办的涉案人数恐怕远多于彰化检方,至少有120多名研究人员涉弊,令大学校园弥漫不安气氛。
对于岛内学术界爆发如此大规模的涉弊案件,台教育部门和单位立即出面求情,希望从宽处理。岛内部分知名大学校长纷纷解释称,许多教授用“假发票”报账是因制度僵硬、缺乏弹性使然,学者不得不便宜行事,以贪污罪起诉会打击教授士气。台湾大学校长李嗣涔还规划发动联署,呼吁检方查清款项是公用或私吞,并宣称如果对涉案教授都以贪污罪起诉,对于将经费公用的教授来说并不公平。还有部分学者质疑检方的起诉“罪刑是否相符”,宣称学术研究根本不具任何公权力行使的特性,检方只因学者领取“政府补助”就将学者比照公务员法办,是“侵害学术自由”。6日,台“中研院”院长翁启惠、“教育部长”蒋伟宁及“国科会”主委朱敬一发表联合声明,呼吁检调“刀下留人”,指出研究卓越的教授通常不可能将时间精力投注在报账细节上,同时科研采购也不适用公务采购法令,希望检方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从轻量刑。声明还强调,这不仅是他们共同的期待,背后是数千位研究者共同的无奈,如果检方坚持从严办理,“以后学术审查会只能在监狱开了”。
台检方却并不为外界的压力所动。彰化检方表示,学界认为依贪污罪起诉太沉重,事实上检方已经是非常“礼遇”学者了。早在去年展开侦查行动前,检方就专门开会确定“不要殃及无辜”的办案原则。现在这些被起诉的教授都是被发现所涉金额说不清用途也无单据才依法起诉的。台“检察总长”黄世铭表示,教授用公款购买与研究无关的私人物品,再以不实单据核销,就构成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的贪污罪,没有模糊空间,检方此举不是要打击学术界,而是法律规定就是如此。教授以不实单据核销采购品项,若未中饱私囊,检方将以较轻的伪造文书罪从宽论处;如有人申请采购精密分析仪却买液晶电视等私用,自然要依贪污罪究责。
有岛内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些教授充其量只能算是欺诈、伪造文书,因为他们不见得具有公务员身份,不能依贪污罪论处;检察机关应与各部门讨论出具体方向,让“国科会”等机关未来补助研究时定一些“弹性空间项目”,让学界不必为了按照核销流程而不得不使用不实单据。还有岛内舆论认为,即使是制度有错,学者缺反省能力也该受到处罚。台湾大学名誉教授刘广定表示,学术研究的重要原则包括讲求诚实道德、遵守规则约定,这也是大学教授应有的态度。做不到有失师表身份,也算不了“学术人才”,其研究成果价值且可怀疑。还有部分民众批评说,假如法律因为教授们的社会地位、学术资产和听起来理直气壮的“冤”声载道而网开一面,令人担心的是法律公平正义何时才不再受人质疑。(驻台北特约记者司马岩 特约记者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