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涉诈领研究费 台湾研究生批因规定不合理
中新网1月8日电 因涉嫌已不实发票虚报,领取研究经费,台湾彰化检方日前以贪污罪先后起诉14名教授,引起学界震撼。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大学林姓研究生助理昨天受访时就直言:“是不合理的制度,逼得大家不得不作假!”但也有助理研究生坦言,的确有教授涉及贪污,调查部门信箱最近更收到一堆学生寄的检举信。
“规定不合理!”林姓研究生说,指导教授有个研究计划1月通过,运行时间从1月1日到同年底,大家立刻分头作业。没想到计划到3月才签约,“前2个月的支出都不能核销请款,合理吗?”
台大王姓研究生说,有些规定莫名其妙,像邀请学者演讲,学者事后检附高铁车票请领交通费,却被会计退回。理由是“演讲是下午,学者应坐火车,非必要不能搭高铁”,“能不想其他名目核销吗?”
林姓研究生说,每次提研究计划,申请金额也一定会被科学事务部门删减,所以经费不够用很正常,“浮报、灌水是公开秘密”。科学事务部门、“农委会”对研究案报账科目要求严格,除非“非常必要”不准报出租车资,就算研究助理为了跨校性实验,要搬运许多器材到他校,也被要求只能搭乘大众运输工具。
“助理竟然不能核销误餐费。”吴姓研究生说,科学事务部门规定助理和校内人士,都不能报误餐费,除非有校外人士在场。“预放款就是要支付这些无法核销的费用,说贪污,实在太沉重”。
“教授要我告诉检调人员,买名牌包是为了让研究同仁放文件,因为名牌包醒目,才不会忘记文件放在哪里。”但一名台大助理研究生被检调单位发现说谎,他才说,被检调约谈前,教授曾找他去“沙盘推演”,并以论文分数要挟他说谎。
台北市调查处去年约谈这名台大助理研究生时,发现他供词矛盾,他才坦承教授要求他们对于部分案情说谎,“不能让案子向上延烧”,否则后果自负。他指控,特定教授私吞研究经费购买名牌包私用,却要他向调查官扯谎。
教授诈领研究费案越演越烈,这几天有不少学生寄检举信到调查部门,信件塞爆检举信箱,学生们指控系上教授贪污,盼调查部门揪出害群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