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警务协作持续深化 提高共同打击犯罪成效
中新社福州1月8日电 (郭熙婵)记者8日从福建省公安厅获悉,7日公布的“2012福建公安十大新闻”中,“两岸警方密切交流,警务协作取得突破”成为2012福建公安十大新闻之一。
近年来,福建警方发挥区位优势,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框架下,积极开展与台湾警方的警务交流和共同打击犯罪工作,成效显著。闽台警方合作打击罪犯更是连续三年入榜“福建公安十大新闻”。
2012年,闽台警务协作持续深入。2012年11月1日,在公安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福建及广东、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在厦门向台湾执法部门移交“8·2”特大拐骗大陆妇女到台卖淫案10名台湾犯罪嫌疑人,并遣返了3名台湾通缉犯。
12月17日,台湾移民部门协助福建警方缉捕并遣返潜逃台湾的涉嫌集资诈骗9.2亿元的犯罪嫌疑人2名。这是台湾方面首次协助缉捕并遣返大陆经济犯罪嫌疑人。
此外,12月11日,闽台警方刑事科学技术交流论坛首次在福州开幕,来自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台湾刑事警察局鉴识中心、福建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等部门的10名两岸刑事科学技术专家代表就两岸刑事科学技术发展概况、重大刑事案例侦办经验和刑事技术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闽台警务合作形式的多样化,推动闽台警方合作的取得新突破。福建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闽台特殊地缘关系及两地互涉犯罪形势,继续深化闽台警务协作,提高共同打击犯罪的水平和成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