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壹传媒表面买家与背后金主一月内须申报
中新网1月9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湾公平交易主管部门今天(9日)通过决议,共同出资购买“壹传媒”台湾平面媒体业务的四方买家,以及背后出资的“控制从属公司”俗称“金主”,加上“壹传媒”等参与结合的所有事业体,通通都要前来申报。申报期限为一个月,如果30天内没有申报完成,该部门将不受理“本案”,则事业股权不得转移。但该部门说明,可以再接受另行申请,只是一切程序从头进行,“本案”则正式宣告“终结”。
“公平会”发言人孙立群指出,“公平会”委员共同意见都是认为所有买方、卖方以及背后金主都需前来递交申报,并且结合申报内容如果记载不完备,“公平会”也将通知补正。如果订定期限30天内都没来申报,则“公平会”将不受理本案,等于这起交易案暂时宣告“破局”,不过日后买卖方仍可再另外申请成立他案,只是申报就会无限延后,对业者股权受让自然有影响。
孙立群提到,这次要求表面买方公司与背后金主都必须前来申报,主因就是为了看清这起案子的原貌,如果背后出资人在媒体市占率过高,例如旺中集团假设名列其中的话,当然也可能因为平面媒体市占率过高,而影响未来审查结果。孙立群说:“要他提出资料是第一个动作是很清楚的,我们要了解到底哪些人在这个里面,譬如说你讲到旺中集团,那是不是有‘中时’?还是说‘中时’在里面完全没有?这样举例我想就比较清楚一点,那你不把后面这些全部找出来,那个全貌你就看不见。”
根据“公平会”表示,截至目前为止仍只有“台塑”一方前来申报并须补件外,其他买家包括中信金辜仲谅、旺中集团以及龙岩集团等都还没前来申报,他们必须要在接到“公平会”发函后,一个月内前来申请并补件,预计审理时间将会拖到2月后,下一任委员才会立案,听证会也会在收件后才确定是否举办。
至于“壹电视”部分,孙立群表示,因为是附随交易,必须等平面部分交易成立后才会谈到,“公平会”也将发函要求说明清楚“平面”与“电子”媒体两项交易间的关系,“公平会”厘清后将再有下一步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