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湾男子卖黑心医疗器材牟利遭起诉 或被罚10万

2013年01月10日 16: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范姓男子经营贩售医疗器材,却私自制造颅颜面手术用的骨钉、骨板,以假乱真,卖给大型医院,苗栗检方侦结将范男起诉。

  苗栗检方今天(10日)公布起诉书指出,范姓男子和母亲经营贩售医疗器材公司,以进出口贸易为主。

  范男代理美商公司用于颅颜面手术的钛金属骨钉、骨板医疗器材,年销售金额高达70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

  起诉书指出,范男等人明知美商公司的骨钉、骨板已经停产,未经“卫生署”核准,不得制造钛金属骨钉、骨板医材。

  范男等人却向进口商购买钛合金材料,由一家公司加工仿制相同规格骨钉、骨板成品,再指挥不知情员工,将仿制的骨板、骨钉装入美商公司原厂绿色空盒内,鱼目混珠,导致多家大型医院下单。

  起诉书指出,范男等人坦承犯行,承认将原厂人工骨水泥外盒拆除,换贴仿造原厂并将有效日期更改延长半年的标签贴在外盒。

  起诉书指出,医疗器材原厂使用年限为3年11月,检方去年8月查获,显示所有的骨板、骨钉都已超过有效日期。

  苗栗检方侦查终结,范男等人所为已违反药事法及诈欺取财等罪嫌,提起公诉。

  检察官认为,范男将骨钉、骨板等医疗器材,更改有效日期并冒用他人药物的标签,贩售各医院、诊所牟取暴利,销售金额达1000多万元。

  起诉书指出,范男等人行为危害人体甚巨,但“药事法”第87条罚金最高额仅10万元,第84条罚金仅5万元,但因范男等人牟取暴利,请求法官从重量刑。

【编辑:郭思远】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