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32岁女子和19岁少女“热恋” 三度私奔被告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新北市一名32岁的洪姓女子,在卤味店工作结识打工的19岁少女,两人双双坠入爱河,洪女不顾对方家长反对,执意叫少女与她同居,两人甚至“私奔”搬至花莲、台东、台中,少女家长大为光火,认为女儿“吃亏遭欺负”,将洪女告上法院。
据调查,洪女前年任职于台北市某间卤味店时,与19岁的女同事日久生情,两人“女女恋”的情愫,在家长发现后,就遭极力反对,但洪女执意将少女带往花莲、台东等地租屋同居;少女家长担心女儿跟洪女同居,会发生性行为,赶紧报警寻人,警方将少女带回基隆住家。
岂料少女返家没多久,洪女又找上少女“暗通款曲”,最后竟又将少女带离基隆,前往台中市三度同居,少女家长得知后气急败坏,除再次报警将女儿带回外,还一并控告洪女诱拐。
基隆地检署昨日指洪女与未满20岁的少女同居,未经其监护人的同意,使其脱离家庭、监督权之人,有诱拐之嫌,将洪女依和诱罪起诉,并且向基隆地方法院声请简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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