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罚“零负团费”行为 加强赴台旅游监管
中新社济南1月21日电 (记者 孔凡元)春节将至,旅游市场走热,山东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零负团费”、“挂靠经营”及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对违法违纪行为将从重处理。
记者21日从山东省物价局和山东省旅游局了解到,此次检查重点包括旅游行业经营者是否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徕顾客,是否存在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的行为等。
山东官方要求,各旅游部门和赴台旅游组团社切实加强对赴台旅游的监管,规范赴台旅游业务流程和制度管理,切实保证赴台旅游的质量和秩序,杜绝违规广告、低价竞销、分支机构违规经营等问题。同时要严格审核赴台材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游客滞留问题的发生。对于游客滞留的问题将按照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滞留一人,全国通报,滞留三人将停止该旅行社赴台旅游资格一个月。
山东将对“零负团费”问题较为突出的市场进行重点监控,对蓄意开展低价恶性竞争的旅行社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挂靠经营”一经查实,出借旅行社将被吊销经营许可,受让者将处于50万元人民币罚款。
近年来,鲁台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据统计,截至2012年上半年,累计来鲁台胞236万人次,山东省应邀赴台3.3万人次,赴台游已成为山东当前旅游的热门线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