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换函通报两岸投保协议及海关合作协议生效
中新社北京1月31日电 (石龙洪)记者31日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获悉,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31日换函通报,双方已完成《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及《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实施的相关准备。根据协议生效条款的相关规定,两项协议于2013年2月1日生效。
该两协议于2012年8月9日两会第八次会谈签署。(完)
中新社北京1月31日电 (石龙洪)记者31日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获悉,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31日换函通报,双方已完成《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及《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实施的相关准备。根据协议生效条款的相关规定,两项协议于2013年2月1日生效。
该两协议于2012年8月9日两会第八次会谈签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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