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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意代表提案修法 酒驾致死累犯处以死刑

2013年02月05日 13: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5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致电国民党“立法委员”谢国梁,要求谢领衔提案修法。同党“立委”黄昭顺也火速提出三项法律修正案,传真至各“立委”办公室争取联署,黄昭顺说,酒驾累犯者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伤者最高刑期则为12年,致人于死可求处死刑。

  酒驾伤人层出不穷,加强查缉或惩罚已成社会共识。黄昭顺认为,累犯者很清楚酒驾后果,若再犯等同蓄意杀人,因此她主张,累犯者最高可处1年到7年有期徒刑,致伤者的刑期则为5年至12年,致人于死者,更可求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辑: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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