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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帮闺蜜即兴裸泳 闹翻后把照片传上网

2013年02月18日 10: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一对女性朋友因事闹翻,其中一人将另一人的裸泳照发到网上供人浏览,被起诉。

  37岁的陈姓女子,去年9月与林姓女子同赴峇里岛游玩,陈在下榻饭店房间泳池,拍下林女裸泳照片,返台后两人因细故闹翻,陈女就将林的3张裸照发到社交网站上,结果惹上官司,被检察官起诉。

  起诉书指出,陈姓女子、林姓女子等4人一起度假时,同住当地一家饭店套房,当晚4人一时兴起,在房间内泳池裸泳。

  但陈女未经3人同意,在池边用数字相机及手机拍摄3人裸泳照片,3人被陈的行为吓到,立即制止,并要求删除裸泳照片。

  3人以为陈删除裸泳照片后,继续旅游,没想到,返台后,陈、林2女因细故发生争执,3天后陈女就将手机中林女3张裸泳照片贴在社交网站上。林女经友人告知获悉裸照在社交网站上流传,怒控陈女涉嫌妨害秘密、妨害风化等罪。

  陈女辩称因照片具纪念性才发到社交网站。但据同行的亓女、孙女2人证称,她们曾制止陈女拍摄裸泳照片,但陈仍继续拍,亓女还一度抱住林女遮掩,隔天要求查看陈女相机,并删除照片,却忘了检查陈女手机。

  检方认为陈女涉嫌散布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触犯妨害秘密罪,依法起诉。陈女所拍摄的裸照,因非属猥亵物品,不构成妨害风化,这部分不起诉。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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