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诈保险赔付 台男子10年连“丢”8辆宝马奔驰
中新网2月21日电 台湾刘姓男子利用产物保险公司彼此业务没有连线的漏洞,买车投保后卖给汽车解体工厂,再谎报失窃向产险公司索赔。10年来变卖14辆宝马、奔驰轿车,扣除购车成本,至少向8家产险公司诈财获利约500万(新台币,下同)。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高雄市刑大侦六队长陈顺和指出,刘姓男子(37岁)担心一再报案汽车失窃,会引起警方注意,还找来朋友充当购车人头,藉以“分散”风险。代价是新车免费由对方使用一年,但最终还是因为他个人汽车失窃就报案4次露馅。
警方表示,刘10年前第一次报案汽车被窃,向保险公司索赔,因而得知台湾保险公司产物险并无“联机”,只要向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多次报失也不容易被发现,认为有机可乘与妻子“购车诈财”,前后购入8辆宝马、奔驰名车都报失。
刘去年7月到派出所报案车子失窃,承办警察清查他的资料发现,刘与太太是失车“大户”。和同事聊天时提起,觉得一般人一辈子车子被偷二次,就已经很衰了,而刘姓夫妇共被偷了八辆车,认为案情不单纯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刘姓夫妇每次都是在保险期限快到时,安排友人将轿车开到解体工厂变卖,再向保险公司诈领保险金“两手赚”。
刘还找来朋友当人头,由他支付购车费,免费将车借给人头车主使用一年。再安排让轿车“失窃”,与配合的友人共乘出游,友人留在车上不下车,偷偷将车开走,以躲避监视器拍下犯行。
检警调查后将刘妻列为关系人,刘与友人共8人依诈欺移送地检署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