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扩大采认大陆高校学历 新增70所
中新社香港3月12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教育主管部门12日公告,扩大采认大陆高校学历,从原先的41所增至111所。
据台湾中央社、联合新闻网报道,台湾于2011年1月10日开始承认大陆“985工程”(大陆为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而实施的工程)为主的41所大学学历,以吸引陆生赴台就读研究所。为了招来更多人才,台湾“教育部”12日傍晚宣布扩大采认“211工程”(大陆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工程)学历,总校数增至111所,主要涵盖“211工程”重点学校(含“985”工程41所),但排除公安、军事、医疗等相关院校。
报道称,依据台湾《大陆地区学历采认办法》规定,学历采认追溯至2010年9月3日以后在大陆认可名册学校求学者,1992年9月18日至2010年9月2日间到大陆读书者,仍需参加学历甄试。
台湾“教育部”次长黄碧端表示,扩大采认大陆学历,除了有助于争取优秀学生来台、促进两岸学术交流,也可使陆籍配偶的就学人权、台商子弟回台就学等问题妥善解决。
黄碧端表示,大学校院招收大陆地区学生联合招生委员会,预计于13日公布2013年度简章。今年申请来台的陆生,就能适用扩大采认后的学历规定,但仍受限于“三限六不”(台当局针对陆生的政策,包括:限制陆生赴台总量,不加分、不提供奖助学金、不影响招生名额、不允许校外打工、毕业后不可留台就业等)规定,学生户籍必须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六省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