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务部门:陈水扁未达保外医治标准
中新网4月1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当局今天公布法务部门报告表示,陈水扁是经“最高法院”有罪判决确定,并经台湾高等法院裁定应执行有期徒刑20年入监执行的受刑人,自其于2010年12月2日入监以来,台北监狱考虑陈水扁为卸任领导人,已密切注意其健康状况及医疗权益。
法务部门报告透露,依照“监狱行刑法”第58条规定,受刑人罹患疾病,应于在监就医、戒护外医或移送病监都无法获得适当医治的情况下,方有可能保外就医,台北监狱依陈水扁目前病情发展及诊疗计划,目前认为其仍属以戒护住院治疗方式可达妥适医治的目的,尚未达保外医治的程度。
【编辑: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