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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就医或保外 陈水扁要的是什么?

2013年04月03日 09: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3日电 台北荣总医院项目医疗小组在台湾“立法院”所作的关于陈水扁的病情的正式报告,具有不同的分量,因而也使陈水扁的处遇问题再度成为视听焦点。台湾《联合报》就此发表评论文章,分析陈水扁“就医”或者“保外”,他究竟要的是什么?

  文章摘编如下:

  台北荣总项目医疗小组周元华医师在立法机构报告指出,陈水扁不适合再回台北监狱,应该出院,可考虑居家疗养,或转介到离家较近设有精神科的综合医院或精神专科医院安置;他在答复“立委”询问时且说,陈水扁若回到监狱,自杀风险肯定非常高。

  周元华绕了一圈的论述,其实点出了一个关键性的概念,那就是:陈水扁要的究竟是“就医”或“保外”?

  如果重点在“就医”,则台北荣总公认是精神科的权威,包括周元华医师在内亦是此中精英;则谓建议转介到“离家较近设有精神科的综合医院或精神专科医院”,就医疗水平言,是否倒有退而求其次之虞?何况,这只是“转院”,而非周元华所主张的“出院”,或“居家疗养”。因而,倘是以“就医”为最高的目标,目前在北荣 “戒护就医”,可能即是台湾医疗水平所能提供的最佳处遇;且若家属勤于探病,实已无异于“居家疗养”。

  至于周元华建议的“居家疗养”,则一方面是现行法律无此规制,另一方面扁既被认为有自杀风险而有死在家中的可能,因而亦多出一层顾虑。于是,又回到是否可以“保外就医”?

  周元华说,他不反对保外就医,但责任须由家属自负;且保外就医的前提是,如果病好了,仍要回到监所服刑。这段话听起来,真是医生之见。

  其实,依现行法制,“保外就医”就是“医疗假释”;也就是从狱中释放去就医,享有与假释犯几乎无异的自由。然而,陈水扁并非瘫卧在床,即使在家关起门来召集政治会议恐亦找不到“家属负责”,遑论保外就医仍有自杀风险;更何况,要由谁来决定陈水扁何时“病好了”,又由谁来决定陈水扁“病好了,仍要回到监所服刑”?若“病好了”,却不肯回监,将如何?

  倘若“保外”不能保证陈水扁出来后不主持或参加政治性会议等活动,而又不能排除陈水扁在家中自杀;则就法律正义言,或医疗安排言,“保外就医”似乎皆有顾虑。

  更关键的问题是在社会信任的问题,可分两个层次:一、陈家不可信任,陈水扁从选县长诈称被下毒、吴淑珍诈称政治车祸,到陈水扁花样百出的政治操作,皆使这 一家人不可信任,何况吴淑珍还有17次诈病不出庭的纪录。二、医疗系统的公信力也已受伤,前述吴淑珍17次诈病尚曾得到台大医院的背书,实在令人无法相信这些医师的人品与医德。现在,如果连医师都说陈水扁非常可能自杀,难道却要家属去负这个责任?

  此文绝非反对“保外就医”。既然法律定有“保外就医”的体制,任何符合“保外就医”条件者,法务部门皆有准其“保外就医”的责任,而相关受刑人亦有“保外就医”的权利;当然亦绝不可视陈水扁为例外,只要他真正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包括不要在保外后自杀。

  考虑陈水扁是否“保外就医”,应有三个前提:一、必须确定陈水扁要的是“就医”或“保外”?二、病情必须是真的,不可再出现类似台大医院为吴淑珍17次不出庭背书的丑事;三、如果后来证实其中作假,或阿扁保外后又闹出不可思议的怪事,必须要有人“负责”,因为陈家的“家属”照例不会“负责”,届时周元华也是依法不必“负责”。

  我们认为,多数的民意皆会认为,“有保外就医必要者,应予保外就医”。但是,台湾民众毕竟被陈家及医师们骗怕了。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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