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警察上街陈情:宁被歹徒打死 也不过劳死
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警政署”及“消防署”规划缩减每日工时,解决超时工作问题;“警政署”规划每日工作不超过10小时,“消防署”也考虑每月超时以不超过200小时为限。
新北市警局为此要求各分局评估人力配置。有分局内部调查发现,不支持“每日上班10小时”的警察比支持的还多,质疑警力没有增加,工作量也不可能减少,缩减工时是变相减薪。
去年警察节,部分警察眷属上街头陈情,说“宁被歹徒开枪打死,也不愿过劳死”;本月初,也有消防员拿猪心、猪肝上街头表示,长官有“心”,消防员才能保“肝”。
“内政部”统计,基层警员每月超时工作约68至88小时。“警政署”决议,警察每日勤务编排以8到10小时为原则;如确有“治安需求”要超过10小时,得由分局长或相当层级主管核准。
“警政署”将决议通知各县市警察局,要求展开人力评估,新北市警局转知各分局后,外勤单位多问“怎么排?”一名分队长说“除非把备勤改去巡逻,否则不是值班人数变少,就是减少在线巡逻人力才能应付”。
消防员超时工作比警察更严重。“消防署长”叶吉堂说,各县市消防员大都采勤一休一或勤二休一,前者每月平均超时160小时,后者每月超时达320小时;立法机构要求每月超时工作以不超过200小时为原则,前提是要先补足人力。新北市消防局内勤每月超时约200小时,外勤每月超时约248小时,超时的时数比警员还多三至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