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林益世涉贪案 一审判7年4个月有期徒刑

2013年04月30日 19: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台北4月30日电 (记者 郑巧)台北地方法院30日审结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被控贪污案,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恐吓得利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林益世7年4个月有期徒刑。林母沈若兰、林妻彭爱佳及两名舅舅均无罪。

  台湾某周刊于2012年6月27日踢爆,林益世在担任“立委”、“行政院秘书长”期间,向中钢下游厂商地勇选矿公司负责人陈启祥收贿6300万元(新台币,下同),后又索款8300万元未遂。报道一出,引发社会哗然、政坛震撼。林益世后依贪污等4项罪名被检方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30日宣判,林益世假借职务犯恐吓得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禠夺公权5年;又犯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2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年4个月,禠夺公权5年,并科罚金1580万元。而被诉职务上要求贿赂和洗钱罪两项罪名,均无罪。

  林母沈若兰、林妻彭爱佳、林益世舅舅沈焕章和沈焕瑶被诉洗钱罪,均无罪,全案可上诉。

  林益世涉贪案引发台湾社会广泛关注。判决结果一出,多家媒体即在台北地方法院现场连线报道。林益世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林益世被判刑,感到遗憾,仍会提出上诉。(完)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