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怀疑妻子有外遇 冰存其内裤采精鉴定成功
中新网5月7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导,新北市46岁苏姓妇人内裤残留可疑体液,经丈夫采验发现是32岁黄姓男子精液,怒告通奸。苏女与黄男辩称相偕河滨公园散心,黄男突然“有反应”,苏女情急脱下内裤,交给黄男“自行解决”后重新穿上所致,检方痛批两人辩词太瞎掰,昨(6日)一并起诉。
苏女2010年1月嫁给邱男前,就因参加越野摩托车队认识黄男,彼此互动密切,李男始终疑心妻与黄男有暧昧,直到前年5月10日晚间7时,苏女带情趣用品外出,宣称“要去汽车旅馆放松”,当晚11时回家后,李男见妻子换下的内裤残留疑似精液的分泌物,怒告两人通奸。
检方原本认定证据不足,将两人不起诉,邱男才表明曾私下冰存妻子疑似沾精内裤当证物,声请再议成功。
新北检重新侦查,邱男自行将妻子内裤泡冰水采样,全程拍照存证,交给检方送验,果真验出男性DNA,检察官随即传唤黄男,当庭采集口腔黏膜检体鉴定DNA,比对结果证实黄男就是苏女内裤上精液的主人。
黄男否认与苏女发生性关系,坚称当天仅借苏女的内裤“打手枪”;苏女也宣称与黄男各自骑车到河滨公园碰面散心,黄男突然“有反应”,她见状心软,便脱下内裤给黄男到偏僻处“自行解决”,再取回内裤穿上。
检方批苏女和黄男辩词太瞎,且因两人不否认沾精内裤的化验结果,昨依通奸罪起诉。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法医指出,若生物迹证没腐败或遭破坏,例如透过适当的干燥或冷藏冰存,确可透过“转移证据”程序,取得附着内裤的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