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垃圾焚化代替掩埋 环保经验值得大陆借鉴
中新社台中5月9日电 题:垃圾焚化代替掩埋 环保经验值得大陆借鉴
中新社记者 郑巧
“希望能加速推动两岸环保交流与合作,共创环境永续新世代。”台湾环境永续发展基金会董事长陈龙吉在台中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陈龙吉从事环保工作30余年,从台北市环保科的一名普通职员,一路做到台“环保署副署长”,退休之后,更成立台湾环境永续发展基金会,继续环保事业。近日,在他的带领下,大陆驻点记者一同前往台中市文山垃圾焚化厂参访。
走进文山垃圾焚化厂,与想象中的垃圾成堆散发出恶臭不同,空气中基本闻不到臭味,与普通工厂无异。目前,全台正在运转的垃圾焚化厂共24座,每天可处理2万多吨垃圾。其中,公有公营5座,民有民营3座,公有民营16座。文山垃圾焚化厂即采取“公有民营”方式,由官方兴建,民营企业来竞标营运,当地环保局负责监督。
同行的台“环保署”专业顾问张晃彰告诉记者,以前合约期只有五六年,现在可以达15年以上,民企中标后,才能更从容地经营。台中市环保局负责每年给文山焚化厂提供22万吨垃圾,每吨处理费为662元新台币。
台湾实行垃圾分类以来,“两袋一桶”深入每个家庭,家家户户都将一般垃圾及资源垃圾各装成一袋,厨余则收集成一桶。目前,资源有效回收超过四成,逾九成一般垃圾进了焚化厂,少数掩埋。
陈龙吉回忆,实现垃圾从掩埋为主到焚烧为主,台湾走了十几年。上世纪80年代,台湾订定“都市垃圾处理方案”,以掩埋为处理垃圾主要方针,但垃圾掩埋会发出恶臭,更有发生火灾的风险。
1984年,内湖垃圾掩埋场发生大火,时任台北环保局副局长的陈龙吉开始推动台湾第一座垃圾焚化厂——内湖焚化厂兴建。当时遇到了很大阻力,附近居民都出来抗争,陈龙吉更被冠上“垃圾博士”之名。他说,“全台20多座焚化厂开建时,无一不遇上抗争,要做好评估,据理力争。”
张晃彰表示,焚化厂也尽力做好“敦亲睦邻”工作。一座焚化厂大概需要50位工作人员,除专业人士,会尽量用当地人。像文山垃圾焚化厂靠燃烧产生的蒸汽发电,每年卖电收益达1亿元新台币,会交一定比例给台北市政府,余热则供当地的温水游泳池。
“焚化为主、掩埋为辅”的垃圾处理政策实施20年来,成效显著,垃圾掩埋厂这一“定时炸弹”,也正逐步解除。由于目前台湾各地焚化厂焚化能力充足,正陆续把几百座掩埋厂的垃圾重新挖出来,除可以回收的,其它焚烧,把土地重新使用,还在一些掩埋厂上兴建了工业园区。
文山垃圾焚化厂内,专门设立了“余乐园”,是厨余再利用示范园区。园区内,用厨余制成的饮料喂养的“状元鸡”正在活蹦乱跳。这里也成为了环境教育园区,接待民众,推广环保理念。
“30年前,台北的学生也要带着口罩去上学。20年前,台湾焚化厂基本要靠日本技术,现在大部分都可以自己做。台湾的环保走得早一点,希望能与大陆分享经验。”陈龙吉说,他将于7月底率团参加在云南昆明举办的“2013两岸环保高层专家论坛”,与专家学者一道为两岸环保事业出谋献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