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子有偷窃习惯 台一夫妇狂鞭儿致死被判7年多
中新网5月29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简姓夫妇为了管教有偷窃习惯的11岁独子,今年1月持藤条轮流抽打儿子2小时致死,简母日前开庭时数度痛哭失声喊冤:“我们只有这么一个儿子,我只要他堂堂正正做人,我错了吗?”但合议庭昨(28日)在判决书引用“孟母三迁”的故事,指孟母的教养方式才对孩子最有利,且符合比例原则,简姓夫妇以爱之名,却用几近刑求凌虐方式管教儿子,实在不符合“刑法”的“情可悯恕”的减刑规定。
事发后,简父(40岁)、简母(38岁)被收押至今,两人昨当庭听到被依最轻可判7年以上的伤害致死罪,各判7年4月,并未减刑,表情有些错愕,随即还押,两人全程没有对话。
认儿隐瞒已偷20万
法院调查,在通讯行分别担任技术员、业务员的简父、简母,带着独子与兄、弟、妹同住4层楼透天厝(独栋房子),因认为儿子有偷窃习惯,会偷公司、亲友的钱,让他们很困扰。
去年12月,夫妻俩怀疑儿子累计已偷20万元(新台币,下同),要儿子写下自白书,说清楚偷了多少钱?花到哪里去?因儿子写下共偷11万元,与他们认定的数目不符,简母还请校方协助了解儿子窃盗行为与藏钱处。
今年1月18日,简姓夫妇在儿子放学回家后,再次逼问到底偷了多少钱?因儿子只写偷了1500元,两人认为有隐瞒,为让儿子认错悔改,晚上8时许,简母命儿子脱光衣物,与丈夫各拿长1米、直径约1厘米的藤条轮流抽打儿子。
因逼问不出结果,两人让儿子先穿上衣服,简母再拷问,逼儿子半蹲并抽打,儿子不堪疼痛抓住藤条央求:“不要再打了!”但夫妻俩仍毒打约2小时,打到没力才罢手。
任儿躺地板至断气
隔天凌晨儿子走到一楼,躺在厕所地板,简父下楼发现也不闻问,至凌晨5时许,他发觉儿子手脚冰冷,才抱回房间休息,直至下午5、6时发觉儿子不对劲送医,但儿子已因遭毒打致食物逆流至口咽处窒息死亡。
学校老师说简童曾落泪说:“有偷500、1000、2000,但忘了偷多少,真的都花光了,没有藏起来。”他相信孩子,但家长不相信。
简姓夫妇开庭时曾激动痛哭,简母哭着说:“我一直在学习如何教育孩子,怕他被阿公、阿嬷宠坏,我养了他11年,连最后一面都没看见他、没为他送终,只剩下一堆白骨。”
引孟母三迁谈教养
对此合议庭昨说:“我们相信父母对孩子的爱,但以爱之名的不当管教,让人无法同情。”孩子身上有11处大面积皮下出血、挫伤,浑身是伤躺在厕所,父母有多次机会可挽回,“很难想象怎会失控到如此程度?”
合议庭并引用汉朝学者赵岐所著《孟子题词》内提及,“孟子生有淑质,夙丧其父,幼被慈母三迁之教”,表示孟母的教养方式,才是对孩子最有利、也符合比例原则,至于简姓夫妇恐会悔恨终身,不是减刑考虑。
认冲动酿错未加重
合议庭指出,简童被打得体无完肤,死前定受有极度痛苦,本应重判,但考虑简姓夫妇坦承犯行,孩子先前也未曾遭不当体罚,认定夫妇俩是一时冲动酿成悲剧,故未再以对儿童伤害加重二分之一刑度判刑。
简母律师说,原预期法官会用“刑法”第59条减刑,两人应会上诉。律师表示,简姓夫妇都学佛,个性善良,发现孩子长期偷窃,一再沟通都无法解决,爱之深责之切,才会愈打愈重。
律师林志忠说,“刑法”第59条可用于犯罪情况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如家暴妻愤杀夫,针对此案,他说:“孩子这么小,父母下手这么重,一般人会同情父母的管教方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