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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生在福建就业与大陆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

2013年05月30日 14:0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参与互动(0)

  台湾学生在福建省内就业与大陆毕业生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福建省教育厅27日发出通知,要求将做好台湾学生就业工作视同解决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根据通知,在福建省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以自主应聘或受雇到省内的国有企业和各类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公开招聘应聘到省内的事业单位就业。

  今年有台湾学生的高校,在毕业生离校前要组织一次政策宣讲会,对涉及台湾学生切身利益的相关就业政策进行重点解读,让每一位台湾学生了解其在大陆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办理就业程序的路线图。要摸清本校台湾学生底数,建立相应的台湾学生就业信息数据库,相关工作要责任落实到院系、职能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台湾学生在福建省就业的法律、政策规定、申请程序和就业手续的办理程序。

  据统计,今年福建省高校有300多名台湾学生完成大学学业。(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通讯员 文佳)

【编辑: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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