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遗书揭被逼说谎 台警员被控杀人嫁祸判无罪
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金山分局警员陈敏和12年前疑失手摔死醉汉,4年前证人曾德荣自杀留遗书指遭陈逼作伪证,诬陷在场3名民众,陈员因此被依教唆伪证等罪起诉。但台北士林地院昨(30日)以全案缺乏陈员教唆伪证的证据,判他无罪。全案可上诉。
陈敏和(44岁)昨休假未上班,同事转述他的心情很无奈,不想再谈论此事,检方则说,收到判决再研究是否上诉。而曾德荣的家属昨联系不上,不知回应。
发酒疯遭过肩摔
检方起诉指出,2001年10月10日,死者陈李桦喝醉在新北市石门渔港与卖草仔粿的邱清逢(已殁)发生扭打,一旁面线摊贩曾德荣、黄小玲夫妇出面架开双方。
陈敏和获报到场欲将陈李桦带回派出所,他却在途中发酒疯遭陈敏和过肩摔,致头部撞上水泥护栏不治。事后陈敏和为脱罪,威胁曾姓夫妇作伪证,诬陷后来赶到的邱清逢儿子邱进益(已殁)及友人曾荣圳拉着死者让邱清逢殴打致死,3人因此缠讼多年都判有罪。
以死明志留遗书
直到4年前高院更审时,曾德荣自杀留下遗书告诉法官:“邱清逢是无辜的”、“这个警察太可恶了,人是他打死的,还叫我说谎!”最后还写“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今天我以死明志。曾德荣绝笔”,高院因此改判邱等3人无罪定谳。邱清逢除告发陈敏和才是真凶,并因房屋遭死者家属拍卖及名誉受损求偿,法院去年判陈员须赔397万余元。
但士院刑事庭认为,曾德荣摆摊处与指称死者被摔处距离95米,应看不到双方冲突过程,且曾男遗书中自陈,有关死者遭过肩摔是听邱清逢所说,非亲眼目睹。
与多人肢体冲突
法医也称,死者头部并无遭过肩摔应有的头皮出血、颅骨骨折等外伤,且当时死者酒醉并接连与多人肢体冲突,可能在内外双重影响下脑出血,难以认定致命一击是何人所为。
至于教唆部分,因曾姓夫妇侦审时均供称,陈员仅在案发时找他们作笔录,之后未再与他们联络,故认定缺乏教唆伪证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