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务部门:陈水扁服刑与“国务费案”无关
中新网6月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2日晚疑因“国务机要费”没除罪,企图自杀遭制止。台当局法务部门3日说,扁因龙潭等案执行中,与审理中的“国务费案”无关。
台当局“矫正署”3日中午表示,在台中监狱培德医院服刑的陈水扁2日晚意图用毛巾自杀被制止,扁宣称不满喝花酒可以除罪,为何用“国务机要费”案不能除罪?
台“法务部”指出,陈水扁因龙潭购地收受贿赂案、陈敏熏买官收受贿赂案、龙潭购地洗钱案及二次金改案(元大并复华案)等4件,分别经台湾“最高法院”有罪判决确定,并经台湾高等法院裁定应执行有期徒刑20年,目前于台中监狱执行中。
另外,陈水扁有3案在法院审理中,包括“国务机要费”(含南港展览馆、洗钱案)、二次金改(“国泰金”并世华银行)及侵占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公文案等。因此,陈水扁涉犯“国务机要费”案并非目前执行的案件,也就是违法使用“国务机要费”是否除罪,与目前陈水扁的徒刑执行无关。
台“法务部”表示,据“矫正署”查报了解,陈水扁2日夜疑在舍房内的浴室处自杀,将3条毛巾绑在离地约64厘米的浴室莲蓬头处,以身体躺平、脸部朝外朝上、毛巾圈住颈部,双手勒紧毛巾方式疑似自缢。
台“法务部”说,陈水扁疑似自杀遭制止后,台中荣民总医院医师林本堂、培德医院廖医师、古护理师及谢护理师前来探视,并为陈水扁做初步身体检查,并无大碍。
台中监狱戒护科专员及教诲师了解陈水扁疑似自缢原因并进行辅导后,陈水扁3日用餐情形正常,也接见亲友家属,并在专区内从事菜园浇水等活动,生活及情绪已趋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