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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修法漏字 谢长廷:行政机构应提复议

2013年06月05日 15: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6月5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前行政机构负责人谢长廷今天(5日)说,如果“会计法”修法是为帮为研究而触法的教授除罪,行政机构应该要提复议。

  台当局“立法院”会议上周三(5月29日)读修正通过“会计法”修法,民意代表与学者报支经费有条件除罪;媒体报道,通过的条文漏了“教”字,教授因而不在除罪化范围。“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4日表示,“行政院”不会对“会计法”修法提复议。

  谢长廷上午到“立法院”前参加反核活动,接受媒体询问对“会计法”修正案文字疏漏看法时说,如果修法目的是为了帮为公、为研究而触法的教授解除罪,“‘行政院’应该很急才对,半夜就说要复议”。

  他认为,帮人民解决问题,没有面子及身段问题,如果认为除罪有道理就应该去做;不提复议的态度很可议。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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