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妻出家20年台湾和尚尘缘难了 诉请离婚不准
中新网6月8日电 台湾一离家近20年的林姓和尚,近日以婚姻有名无实为由向屏东地院诉请与妻子离婚,但法官审酌后认为,此段婚姻出现破绽全因男方所致,应自己积极沟通协调而非诉诸法律,如果判离显然对女方有欠公允,因此驳回离婚之诉。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林男与妻子于1989年结婚,婚后发现夫妻个性不合,观念有很大差距,男方在1993年出家为僧修行;林男兄长也坦言,当时弟弟说上班遇到一些事情,所以看破红尘决定出家,20年来确实于寺庙苦心向佛、钻研佛理。
与林男一同出家赖姓师兄也到庭表示,当时就知道他有结婚,在出家前即为这件事情困扰至今,当时与妻子还生有一个小孩,但20年几乎没有联系,期间只有孩子的外祖父、外祖母带来见他2、3次,每次会面20、30分钟就离开,加上寺庙戒律严格,可以确定的是,他妻子从不曾来过寺院。
林男承认,这段失败婚姻全是他个人因素,不是因为妻子有什么对不起他之处,顶多只有个性不合,认为这段婚姻是目前的束缚。
屏东地院法官认为,因为个性不合选择出家为僧,不积极沟通协调,如果同意男子离婚请求,形同指摘无责配偶,显然与道义有背,亦有欠公允,审酌后判决不准离婚。
【编辑: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