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男子在公园里飞舞竹帚 戳瞎老翁被判3年多
中新网6月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姓男子去年在公园随手拿起竹扫把挥舞,却戳瞎老翁右眼。台北地方法院依重伤害罪,判处陈男3年4月徒刑。
法院判决指出,陈姓男子去年9月间在台北市和平东路黎忠公园内拿竹扫把挥舞,刺中到公园运动的刘姓老翁右眼,导致对方右眼球破裂丧失功能而装义眼。
法院审理时,陈男坦承刺瞎刘翁右眼,但否认重伤害犯行,他辩称,当时站在石椅上拿竹扫把飞舞,跳近坐在椅子上的刘翁时,对方突然拿起拐杖攻击,他才拿扫把抵挡,刘翁刚好站起来就被竹扫把刺伤,自己没有伤害故意。
法官根据刘翁证词及医院诊断证明,认定陈男刺瞎刘翁右眼,但审酌事后已与刘翁和解,且坦承部分犯行,因此依重伤害罪判处3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