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案爆案外案 高雄副议长借势索财被起诉
中新网6月1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高雄市议会副议长蔡昌达,3年前担任高雄县议员期间,要求地勇公司让出部分“中钢”脱硫渣合约给天山公司不成后,涉嫌施压环保局取缔地勇污染环境,并在一天开出7张罚单;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10日依贪污治罪条例“藉势藉端勒索财物未遂”罪嫌起诉蔡昌达及天山公司董事颜万成。正率团在美访问的蔡昌达,透过越洋电话喊冤。
这是特侦组侦办林益世涉贪案所查出的案外案,如果天山取得“中钢”脱硫渣合约,5年可获利10.9亿元(新台币,下同);检方认为,向“中钢”采购脱硫渣有暴利可图,这也是陈启祥送钱给林益世的原因。
此外,“中钢”前总经理陈振荣等人连降三次价,出售含铁量高的脱硫渣给业者,致“中钢”损失24亿元,特侦组也并案将陈振荣等6人依违反证券交易法之背信罪起诉。
检方起诉指出,蔡昌达与颜万成得知陈启祥的地勇公司、张湘熙的台协化学公司及郑志强的大地亮公司,向“中钢”购买炼钢后的残渣“脱硫渣”提炼钢铁获利丰厚,于2010年2至4月换约期间,向陈启祥打探可否让天山分一杯羹;陈启祥因刚付林益世6300万元,不愿第四家分食而拒绝。
蔡昌达再委托高雄市前议员吴铭赐、前“立法委员”郭玟成向“中钢”董事长邹若齐、业务部副总经理黄宗英说项,要求让天山加入采购脱硫渣遭拒,且“中钢”于4月19日仍与地勇等三业者续约5年,蔡昌达打电话给“中钢”:“不尊重我,未通知我签约,我很不满,不排除向环保局检举与‘中钢’有关的污染案件,限三日内答复。”“中钢”派人向蔡昌达、颜万成说明“中钢”脱硫渣政策,但蔡昌达扬言:“我要让天山购得‘中钢’的脱硫渣,我将在议会质询地勇,只要地勇、台协及大地亮同意,即可允许天山加入,目前仅地勇不同意。”
4月25日高雄县议会县政总质询,蔡昌达向高雄环保局长王茂松施压要求查缉地勇污染案,欲迫使陈启祥同意天山加入脱硫渣采购合约;高雄环保局于6月2日稽查地勇7个处理炉渣石地点,开出7张告发单。检方查出,高雄环保局当年稽查炉渣类污染共11次,当天就占了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