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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大陆对台资新政透露的信号

2013年06月20日 16:18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习近平在博鳌论坛期间,会见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荣誉董事长萧万长时提出:“会更多考虑台湾同胞的需求和利益,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湾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此举不仅仅体现了新一届党和政府秉持“两岸一家人”的理念,把台湾民众的利益和需求放在心上的善念,更预示着两岸关系制度上的突破和创新。

  实行33年的“比照外资”政策,在市场准入和民族认同方面存在局限性

  说到给予台湾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就不得不回顾一下之前实施的“比照外资”政策。20世纪80年代初,大陆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倡导两岸 “三通”,欢迎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经商,但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台资身份的认定,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一个难题。一方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台湾同胞是中国公民,那么在大陆投资的台商理当享受与大陆同胞相同的国民待遇;但另一方面,鉴于分离三十多年造成的两岸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制度差异,把台资等同于内资在实际操作上很难实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公有制经济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个体民营经济发展受到诸多限制,台资企业显然不是公有 制经济,如果简单地把台资企业等同于国内个体私营经济,就无法实现保护和发展台资企业的初衷。对此,中央政府极具智慧、创造性地采取了“政经分离”的做法,“比照外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台资进行管理。1988年6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第一次提出台资“参照执行外资”待遇的政 策,初步解决了台商赴大陆投资的法律定位问题。

  “比照外资”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它随着大陆经济社会变迁和两岸关系发展而变化。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比照外资”政策也在不断完善,优化和贴近实际。1994年颁布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将“参照外资”改为“比照外资”,同时国发44号文件还提出了“同等优先,适当放宽”政策,放宽了台资进入大陆市场的门槛。至此,对于台资企业的定位及待遇问题,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既切合两岸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现状又体现了政府鼓励支持台商 发展的良好愿望。

  实践表明,“比照外资”的台资政策在促进台资企业赴大陆发展方面成效显著。截至2013年3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8680个,实际使用台资578亿美元。台资企业不仅规模快速提高,产业、地域选择、投资重点、生产方式等方面,也都越来越深入地融入大陆经济。台商投资区域逐渐由沿海沿江地 区向长三角、京津冀及内陆地区辐射;投资领域逐渐从服装、玩具等简单加工组装行业向机械、IT等高科技产业升级;投资产业逐渐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 型产业转移;生产方式逐渐从“三来一补”、“台湾接单、大陆生产、香港出口”逐渐向大陆研发、生产、出口转变;投资重点也逐渐从设备的生产制造向生产、生活服务业倾斜。

  “比照外资”的台资政策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局限性也随着两岸形势的快速变化而日益凸显。为了体现大陆对台商的“保护”和“鼓 励”,出台了“比照外资”政策,为了凸显台资不同于外资的内资身份,又提出“同等优先,适当放宽”,但随着大陆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对内资门槛不断降低,目前“比照外资”规定已经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实际上已经对台资进一步投资大陆产业构成了限制,甚至成为进一步减免关税、建设共同市场的障碍。而且,从实际执行来看,有关部门常常把本应用于投资领域的“比照外资”延伸到两岸交往的各个方面,如就学、住宿、求职等,把台湾同胞当成“外国人”来看待,这就难免使台 湾同胞产生感情上的疏离,对中华民族的共同认同带来负面影响。

  新政“同等待遇”,经济上深化,精神上依托,是创建中华民族共同家园的制度创新

  时至今日,当初制定“比照外资”政策的条件和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政策调整的基础已经具备。大陆经济高速发展,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为政策 调整奠定了经济基础;1978年以来,大陆实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为政策调整奠定了制度基础;大陆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特别是针对台胞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为政策调整奠定了法律基础;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统一等一系列改革为政策调整奠定了政策基础;两岸关系发展经过多年努力后,当前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为政策调整奠定了环境基础;两岸人员往来日趋紧密,了解日益加深,为政策调整奠定了感情基础;两岸双向投资快速发展,产业合作不断升级、加深,为政 策调整奠定了产业基础。可以说,把台商视为内资是两岸关系发展整个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而实现这个转折的时机已经成熟。

  给予台资企业同等待遇,是充分释放善意,寄希望于台湾人民方针的最新阐述。当前两岸关系发展的良好局面离不开台湾人民的支持。自1979年元 旦,《告台湾同胞书》提出“寄希望于一千七百万台湾人民”以来,大陆的这一基本对台方针就未有动摇和改变。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目前在大陆台商已达百万家,可以说,维护好大陆台商利益就是最大限度维护台湾人民的利益,这正是当前寄希望于台湾人民方针的最新体现。

  给予台资企业同等待遇,是进一步加深经济合作,推动两岸产业整合的重要推动力。近年来,两岸经济往来日益密切,特别是2010年ECFA协议签 订后,两岸经济合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机制化的新阶段。与以往以资金、技术加土地、劳动力为特征的简单的两岸产业“结合”方式不同的是,基于产业链的 产业“整合”成为新时期两岸经济合作的重点。台资企业获得同等待遇后,就能突破以往的市场准入障碍,作为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全面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受限的行业和领域,在更大的范围内深入开展产业整合。

  给予台资企业同等待遇,是累积正能量,创建中华民族共同家园的制度创新。对台胞来说,享受同等待遇虽然无需改变户籍,但当他在大陆投资、创业和 居住的时候就会有一种主人翁的感觉,一种精神依托以及诸多的生活便利,会产生同大陆同胞同呼吸共命运的感觉。让台资享受大陆企业同等待遇,使得台商能够获 得更多的市场准入机会,有更多地融入大陆经济的选择,有更多的分享大陆改革开放红利的可能,有利于集聚两岸同胞共同振兴中华的正能量,共同创建中华民族的共同家园。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总书记已经明确作出了加快给予台湾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的指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如何把指示贯彻好、落实好。“比 照外资”政策已实施多年,形成了多个既得利益主体,政策调整必然涉及到大陆多个相关部门,涉及到多项相关法律法规,更涉及到千千万万台商的切身利益,因此 有必要对之前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客观分析,对实施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的可行性进行系统研究,进而对政策实施提出系统规划和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鉴于政策调整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建议在国务院刚刚批复的昆山两岸试验区进行“同等待遇”政策调整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惟其如此,才能把对台湾同胞的善意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发展好来之不易的两岸经济发展新局面。(作者为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刘震涛;清华大学博士后、台湾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窦勇)

  来源:《人民论坛》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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