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商银行与市台协协议服务台商
为贯彻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扩大鲁台经贸合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64号文件)和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扩大青台经贸合作的意见》(青政办发〔2013〕18号文件)精神,加强对青岛市台资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在青台资企业发展,经青岛市台办积极协调,青岛农商银行与青岛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签订了《青岛农商银行支持台资企业发展金融合作协议》。
日前,《青岛农商银行支持台资企业发展金融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青岛农商银行举行。青岛农商银行行长刘宗波与青岛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官俊博分别代表双方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青岛市委副秘书长、市台办主任田云南,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吕峰,青岛银监局副局长李继明,青岛市台办副主任程文浩,青岛市台协荣誉会长朱瑜明、监事长黄清莲,各区市台办负责人及青岛农商银行员工共计80余人参加签约仪式。
根据双方签订的金融合作协议,青岛农商银行将充分借力青岛市台协平台,为广大台商在青投资兴业、工作生活提供更为丰富、便捷、贴心的金融服务。青岛农商银行作为青岛市台协金融业务主办银行之一,将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优先为青岛市台协及其会员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利用该行与同业及市场的广泛联系,充分发挥在咨询、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在传统融资服务、资金管理服务、国际业务服务、财务顾问服务、理财增值服务、特色金融产品以及贵宾及电子金融服务等领域,组织优秀的服务团队为青岛市台协及其会员企业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加强双方的金融合作。
田云南在致辞中指出,当前两岸经贸关系利好消息不断,青岛农商银行与青岛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签署金融合作协议,是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扩大青台经贸合作要求在金融领域的具体实践,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深交流、加强合作。
官俊博表示,青岛市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不断出台的惠台政策,为在青的台资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机遇,台资企业的发展需要加强与青岛社会各界的广泛交流与沟通,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金融行业的支持与帮助。此次,青岛农商银行与青岛台协签署金融合作协议,为台资企业在青不断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环境,有利于台资企业和岛城金融企业的深入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将政府惠台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签约仪式上,青岛农商银行还向青岛市台协会员企业推介了银行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并赠送了青岛农商银行贵宾卡。(中国台湾网青岛市台办通讯员 青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