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监察机构秘书长陈丰义遭弹劾 喊冤说自己被害
中新网7月5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监察机构秘书长陈丰义昨天(4日)被以违反“档案法”,遭自家“监委”弹劾。陈丰义向媒体喊冤并说,“院长”王建煊也认为他是“被害人”。
台当局“监察院”昨天以6票对4票,通过弹劾陈丰义,提案“监委”李复甸、马以工认为,陈丰义未依“档案法”销毁档案,导致“监察院”1654卷调查案卷被不当销毁,严重违法失职。
陈丰义接受媒体访问强调,弹劾结果他不意外但很寒心,他没有错、问心无愧,也顶天立地。
他搬出“监察院长”王建煊指出,“以‘王院长’的品德,对公家戮力从公的态度,绝对不会请一个有问题的人当‘秘书长’”。
陈丰义转述,王建煊对他说“你是被害人、你是当事人”,要把事情原委向媒体说清楚。
他强调,“监察院”档案有18万多案,很多档案内容是参考书、广告文件或给“监委”陈情书,有时一份档案里面就夹杂30多份相同的陈情书;这次整理的档案1600多案,经承办人逐案检视所抽除的长度161.5米,占“监察院”全部档案约3.5%。
陈丰义强调,一切合法,“是档案,一张都不能少,不是档案就要去掉”;媒体追问,是否有重要案子被销毁?他说,“不承认、百分之百没有这回事”,他并没有对任何案件个别指示说要处理,“监委”怎能含沙射影?
被问到是否请辞?陈丰义强调,若他因此辞职,会被人家咒死了,连他都被弹劾,多少公务员会寒心,他是以负责任态度整理档案,“我可以不做啊,过去多少年不做也没事”,他负责任做事,反被弹劾。
陈丰义说,调查“监委”在弹劾审查会前,完全不避嫌地在饭店举行委员联谊餐会,昨天他就听到前天下午要举行弹劾案后记者会,其他“监委”有没有被误导可能,他不敢讲,但他不得不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