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六旬男子两度性侵七旬妇人 被判5年10个月徒刑

2013年07月06日 15:23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苗栗县60岁苏姓男子假好心,让等公车要去市场卖菜的77岁老妇人搭便车,却载到旅馆性侵,妇人说,整袋菜被锁车内,为拿回菜只好跟进旅馆,没想到竟被性侵。

  一审法官依强制性交未遂及加重强制性交未遂两罪合并,判刑6年,被告、检察官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以苏男未构成凌虐,昨改判5年10个月。

  无业的苏男去年10月早上,开轿车经过苗栗一处公车站牌,看到老妇人独自等公车,扛大袋青菜到市场卖菜,苏男谎称可顺路载她到市场,却载到旅馆,“我必需跟着他,才能把菜拿回来”,老妇没想太多,跟着对方进房间,苏强脱老妇衣物猥亵,最后却因为不举而放弃。

  隔天苏男到老妇家附近农田寻找,见老妇独自摘菜,强拉老妇上车,老妇人喊叫但四周无人,又被载到旅馆性侵,她气得大骂,对方甩她耳光,造成右眼严重挫伤、黑青。

  老妇人说,第1次被性侵隐忍未告诉家人,是觉得这么老还被欺负丢脸,幸好没受伤就算了;第2次是女儿看到她脸上的伤,问出原因,由儿子报警。

  法官请医院为老妇人作精神鉴定,发现她受害后,精神紧张焦虑,不断说被害过程;苏男辩称与妇人是男女朋友,还说自己有糖尿病性无能,但却提不出两人交往证明。

  老妇人受伤,法官认为这些伤都可证明,苏男是强迫被害人性交,未经被害人同意造成。

【编辑:郭思远】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