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薪资与弟弟起争执 台男子放火烧卤锅被判刑
中新网7月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在胞弟卤味加工厂任职的台湾沈姓男子与胞弟有薪资纠纷,以汽油淋在卤锅致起火,所幸胞弟反应得宜灭火。沈男日前遭判刑定谳。
根据判决书,家住高雄市苓雅区的46岁沈姓男子与胞弟有薪资纠纷,去年7月1日购买20元(新台币 下同)的汽油后,前往位于高雄市苓雅区的卤味加工厂,把汽油淋洒在6个已点火的卤锅上,导致起火。
沈男胞弟见状,立即关掉瓦斯桶,用水灭火,再叫员工报警处理;沈男随后向警察自首。
沈男于法院审理时说,他本意是以汽油破坏食材,却不小心使锅炉器具波及而失火。
法院一审认为,当时6个卤锅都在点火使用中,他明知当时卤锅内外处于高温之下,且汽油是极危险的易燃物,已在此工作18年的沈男应能预见有公共危险的可能,依放火烧毁他人物品致生公共危险罪判处10月徒刑。
全案上诉二审后,法院审酌沈男不思以和平方式解决与亲人之间的薪资纠纷,一时冲动故意放火,考虑相关情状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认定;全案经台湾“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编辑:丁文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