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吞养母遗产 台一退休教师遭诉或重判
中新网7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苗栗县张姓退休教师在养母过世后为独吞遗产,隐匿另有继承人申报遗产税,事后又恶意脱产。苗栗检方以伪造文书罪嫌起诉。
苗栗县造桥乡60岁张姓妇人明知养母另收养大她17岁的姐姐留有5名甘姓子女,依法拥有继承权,却在3年前养母过世申报遗产税时隐匿不报,导致税务部门公务员在遗产税缴清证明书上仅列她1人,独吞养母名下21笔、面积约34000余平方米土地遗产。
根据起诉书内容指出,甘家5人辗转得知阿姨独吞遗产后,向法院提起回复继承权诉讼;但在诉讼调解期间,张姓妇人为了脱产,竟将21笔土地以2500万元(新台币,下同)低价转卖给不知情黄姓男子,导致甘姓5人无法回复遭侵占土地所有权。
案经5名甘姓子女诉请侦办。检方调查发现,张家养母早年因为不孕,先后收养两名女儿,后来为延续家中香火,勉强同意收养丈夫与小三所生儿子一段时间,直到1973年终止收养关系。
这名张家“长子”虽不具继承权,但看不惯张姓妇人独吞遗产,转告甘家5人进行追讨。据了解,张姓妇人是退休教师。
苗栗检方审酌张姓妇人为独吞遗产,涉犯“刑法”214、216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且在东窗事发后,不知悔改,反而加速脱产牟取巨利,恶性重大,除依法起诉外,并请法院从处重刑。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