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子告同事性侵 事后发短信“你喜欢我吗?”
中新网7月16日电 台湾一焦姓男子日前趁女友不在家时,邀请女同事到住家喝酒,不料几杯下肚,男子竟趁女同事不胜酒力之时,对她性侵得逞。事后女同事告男子性侵,却传短信问对方“你喜欢我吗?为何对我做这种事?”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原本在加油站工作的焦姓男子,于去年8月31日晚间11时左右,趁女友不在家时,以心情不佳为由,邀请女同事到租屋处喝酒、聊天。到了隔天凌晨2时左右,他趁对方酒醉时,对女同事性侵得逞。
事后女同事发现有异,因此怒告对方性侵。焦男事后坦承此事,但称说是在女同事意识清楚的情况下,征求对方同意才对她抚摸,一切情况都是“两情相悦”的。女子则称说自己当时意识清楚但全身无力,尽管心里不愿意,却无法说出来。
女同事还在事后,传短信给焦男“你喜欢我吗?为何对我做这种事?”还要对方一定得回复。法官审理后认为女子的行径有违常理,因此判决焦男无罪。
【编辑: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