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子控男网友性侵案大逆转 男子改判无罪
中新网7月24日电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台湾被害女网友指控林姓男子性侵案,林男经法院一、二审判决4年3月有期徒刑,但林男上诉到“最高法院”获发回更审,高等法院更审24日做出大逆转判决,以被害人指诉有瑕疵证据不足,改判林男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林男被控在2009年11月初在网络聊天室结识女网友,双方邀约于11月7日凌晨在新北巿树林火车站见面,林男见女方后,即借词“你背后跟有脏东西”,导致运势不佳,需要进行改运解煞。
于是林男被带女方到庙宇拜拜“解煞”,再将掺有香灰的符水拿给女方饮用,被害人喝完后,不久便感到身体不适,全身无力,林男即趁机把她带往旅馆休息,并在旅社中性侵被害人得逞。
新北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等罪判林男4年3月徒刑,林男不服上诉,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林男再提上诉,获“最高法院”发回高院更审。高院更审今天认定女方指诉有瑕疵,而以证据不足改判林男无罪。
【编辑: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