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高官郝柏村:改进军法制度 军心勿一起殉葬
据台湾媒体报道,朝野“立委”急行军,预定今天三读通过“军审法修正草案”,前“阁揆”郝柏村昨天接受联合报专访表示,社会不信任军法体系,但还是要保持冷静、慎重;改进军法制度的同时,还是要注意到如何维持台军的荣誉与军心,不要一起殉葬掉。
郝柏村说,看到洪家丧子之痛,自己也认为当局绝对要尽一切努力抚慰家属;不过,人死不能复生,改进现行军法制度,也要注意台军的荣誉与军心。
另名“院长级”的军系大老受访时说,军法体系的确该进一步修订,减少受到外来干预,但须考虑如果“平时”根本没有军法体系,“战时”如何临时产生?
这位退休将领表示,建军的目的就是备战,打仗不可避免是惨烈残酷,如果修到部队无法运作,不能维持战力,那么台湾对军事投资就是浪费。
郝柏村说,冷静、慎重去检讨现行的军法制度,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而非立刻废掉军事审判制度,全部移去一般法院;“民众对一般司法,也不见得百分百信任”,“立委”想在几天内“急行军”完成修法,“实在太急了”。
曾任“国防管理学院院长”、负责培养军法官的帅化民指出,军法体系最早是由各部队自组法庭,1999年修改“军事审判法”,成立独立于部队之外的军事法院。如此虽避免长官直接干预,但也发现有些军法官不曾待过部队,因此不能掌握问题核心。如果移交给外面的法院,这种不了解部队情况的“恐龙法官”问题,很可能更严重。
先后曾任“参谋总长”与“国防部长”的郝柏村表示,民主国家都是文人领军,由文人担任“国防部长”。“部长”本身不必具备带兵打仗的专业,他要决定的是“要不要打仗?”以及争取资源、建构一支能战的军队。至于部队运作的执行面,包括平日的训练与管理,以及战时的调度,是军令系统(“参谋总长”)的职责。
郝柏村说,在台湾因为历史因素,只好采取权宜之计,就是军中将领退役之后,再以平民身份出掌“国防部”,因此可以说是“半文人领军”。但因为“部长”本身是军中前辈,拥有军事专业与军中的威望,因此在军政军令一元化之后,往往出现过度强势的问题。也就是“部长”把军政与军令混在一起,直接去管了很多“文人部长”不必负责的部队细节。
郝柏村强调,在军事专业上,指挥官必须对成败负起一切责任,对部属的奖惩权,绝对是指挥权的一部分。因此他希望军法体系修订,引进外界司法力量协助时,必须让指挥官还能够有效领导部队。也应该记得军队究竟是一个封闭式社会,永远不可能像民间那么开放、自由。
对于洪案,郝柏村强调自己不清楚案情,不能随便揣测。不过他也提到,自己担任“陆军总司令”与“参谋总长”期间,特别重视成功岭大专集训班的士官,因为“考上大学的人成了学员,没考上的人成了班长”,因此干部管理的心态务必要注意。
评论:迎合民气 但防务安全不能“关机”
洪案发展可能成为“动摇军本”的疑虑。在大批役男激起对部队管教方式的宿怨后,军方顿时手足无措、阵脚大乱。“国防部”喊出“废除禁闭”旋即收回,颁发旌忠状“表扬”洪仲丘,事后又把责任推给陆军,“与‘国防部’、“‘总统府’无关”。每犯一次错误,都使“国防部”更陷困境。
如今“立院”朝野党团竞相“飙车”,一天内全面翻修“军事审判法”,废除军审制度,甚至出现“先决定三读日期,再考虑修法内容”的现象。显现“立委”们不但无意弥补军方过去一个月犯下的错误,甚至还抢着成为这部荒谬剧的新主角;为迎合一时的“民气”,将台湾法制与防务安全视同儿戏。
军法体系的确存在不够独立的弊病,但今日洪案激起民怨的最大因素,与其说是军事审判,更应说是部分军士官的偏差心态,以及政府对舆论掌握、危机处理的拙劣。面对20万民众的愤怒歌声,政治人物绝对不能等闲视之,也不能简化问题;尤其不该把“一定要让洪仲丘适用”当成修法的关键考量。
如果“立院”“一步到位”废除军审,立刻面临何谓“平时”与“战时”?平时全无军事法院体系,战时如何凭空生出?一般司法体系成员如何了解军中生态?如何介入办案又不影响部队运作与战力?
一般法律的修订,都需反覆召开公听会广征专业意见,经过相关委员会长期讨论,方能付诸实施;这种彻底抽梁换柱的大改革,居然想在几天内完成,岂非荒唐?
军队是不能缺的“必要之恶”,军人扞卫台湾更是须臾无法停歇的责任。虽然部队中确实不乏恶劣份子,也不可能把整锅粥倒掉。在8月3日的晚上,当20多万人上街表达心声的公民权,仍然有20多万名军人,必须拿起刀枪、登上飞机战舰,大众“公民权”才能获得确保。
因此当人民的愤怒化为实际政策制定时,必须就事论事,放下慌乱与激情,更需拒绝麦克风与收视率的诱惑。朝野政治人物务必要认清一个残酷的事实:电脑重新开机只要30秒;防务安全一旦“关机”,却很可能没有重新启动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