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女控告遭性侵 体重超男方38公斤被指说谎
2013年08月12日 15:15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一名男子日前透过网络结识一名女子,2人进而交往也分合多次。女方一度声称自己怀孕,但对方却不愿负责,她只好选择堕胎,事后控告遭对方性侵。法官审理后认为女子说谎,女方体重超过男方38公斤,但女方却称说遭男方压制难挣脱,检方勘验女方伤势、加上女方说词反复,因此判决男方无罪。
这起胖女控告瘦男性侵、法官判决男方无罪的案件发生在新竹市。控告遭性侵的林姓女子,2009年在网络上结识陈姓男子,2人之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但也分合多次。据报导,林女称说在2011年6月时发现自己怀孕,并将讯息告诉陈男,但对方却不理不睬,还提出分手。
7月15日当天,陈男到林女住处,林女称陈男将其强压在床性侵得逞。但陈男否认性侵,表示当天是自然发生关系,法官调查后认为林女当时并未呼救求助,隔天才到医院验伤且林女在声称自己“怀孕”的期间曾来月经,因此认定林女说谎。陈男也称说双方体重相差近40公斤,如何逼女方发生性行为。法官认为许多过程不合常理,因此依罪证不足判决陈男无罪。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