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500元台币 台湾民代参选人因贿选被判3年4月
曾焕嘉帮父亲买票另案由新北地院审理中。图片来源:台湾媒体
中新网9月4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第8届“立委”选举时,新北市板桥区参选人曾文振,被控透过市议员儿子曾焕嘉等人,准备以1票500元(新台币,下同)代价向选民买票行贿,台湾高等法院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判曾文振3年4月徒刑,剥夺公民权利2年,并将查扣到的买票用现金110万元全数没收,本案还可上诉。
曾焕嘉因在案发时一度失踪遭通缉,到案后才另案起诉,正由新北地院审理中。
根据高院今天审理曾文振涉贿案的判决,曾文振去年以无党籍身份参选新北市第7选区“立委”时,为在板桥后埔、溪昆等地区买票,分别找地方里长担任中间人,以1票500元的代价向选民行贿,曾为此准备了150万元,但在曾等人准备开始买票前,检警接获线报搜索查扣其中现金110万元,至于其余40万元虽已交到桩脚魏烽智等人手中,也同时被法院宣告没收。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