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报复 男子将前女友裸照制成海报到处贴
中新网9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在台湾高雄市开设跆拳道馆的女馆长和林姓跆拳道教练分手后,林某竟将先前偷拍女馆长的裸照,拼贴设计成跆拳道馆宣传海报四处张贴。高雄地方法院判决林男涉嫌妨害秘密,判处两年两个月,可交罚金代替徒刑。
判决书指出,2010年10月25日,林男和女馆长相约到高雄某汽车旅馆投宿,林男趁她熟睡时,用手机拍摄裸照;来年2月24日晚间8点多,林男侵入女友经营跆拳道馆办公室,涉嫌偷窃生活照、写真照和学员名册等物。
女馆长有意分手,林男不甘心,将先前偷拍女馆长裸体照,冲洗出来,再跟他平日收藏印有女子裸体色情照片,跟女馆长的生活写真照片,拼贴设计,印制成跆拳道馆的海报,在附近的小学、活动中心与电线杆张贴。
判决书指出,女馆长发现后,带着儿子一起清除海报,随即报案处理,警方接获报案后,搜索林男住处,查扣海报、裸照、色情书刊等物品。
法官认为,林男趁被害人酒醉酣睡下,未经同意拍摄被害人裸体照片,欠缺对他人应有尊重,严重危害被害人隐私,犯后也未积极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反而图饰合理化自身行为,难认有何悔改之意,考虑林男现从事出租车司机,家境小康生活经济状况,量处交罚金代替徒刑。
判决书指出,林男侵入道馆窃取写真照,因罪证不足,认定无罪,其余散发、张贴裸照行为等,则判决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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