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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旅游法有利提升两岸双向旅游交流品质

2013年09月13日 15: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9月13日电 (记者 路梅)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13日在北京表示,即将颁布实施的《旅游法》对于两岸旅游合作的长期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提升两岸双向旅游交流的品质。

  据了解,大陆10月1日即将颁布实施《旅游法》,其中规定不得安排游客购物,台湾旅游业者认为这将是一枚“震撼弹”。有记者在国台办例行发布会上询问发言人如何评价这部法规对于规范两岸旅游的作用。

  杨毅表示,两岸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自2008年启动以来,总的发展情况不错,两岸民众也都很肯定。随着两岸旅游双向交流的规模持续扩大,进一步提升旅游品质已成为两岸民众和业界的共识。

  他说,两岸旅游主管部门和相关业者已经就《旅游法》将在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进行过沟通。双方一致认为,《旅游法》的实施对于两岸旅游合作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它有助于两岸业者构建一个更好的经营环境,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两岸双向旅游交流的品质。“目前我了解到的业界的评价还是正面、积极的。”

  另外,有记者就环海峡游轮旅游项目询问发言人,如何看待其开发前景。

  杨毅指出,搭乘邮轮是两岸同胞都很喜欢的一种旅游出行方式。由于一直没有两岸资本的邮轮,所以这几年来大陆主管部门应两岸业者的要求和申请,以个案核准的方式批准了几十个班次的外籍邮轮,从事两岸的运输。

  他表示,今年4月,两岸海运的民间行业组织经过商量达成共识,同意经批准的外籍邮轮可以在国际航线上直接挂靠两岸的码头、港口,但不能用于两岸的旅客运输。这对于两岸居民搭乘邮轮出行旅游是一个好消息。

  杨毅说,“我觉得最根本的办法和最好的办法,还是应该鼓励和支持培育发展两岸资本的邮轮公司和邮船,为更多的两岸同胞搭邮轮旅游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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