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称民进党柯建铭自请调查案 意在想审特侦组
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当局立法机构纪律委员会23日产生,各界关注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自请调查案。但对民进党而言,纪委会“既是柯建铭的刑场,更是民进党的战场”,柯建铭最重不过“停止出席院会8次”,特侦和检察系统恐怕要被扒一层皮。
纪委会惩处“立委”纪录不多,权力却不小。早在五届“立委”、立法机构还没有“调阅权”的时代,立法机构院会就曾为厘清是否有“立委”介入“核四1号机反应炉基座工程弊案”,要求纪委会调查。当时的小组负责人陈文茜和“立委”,据此向台湾“中钢”、台电等机关调了大笔资料,并上门要求台电董事长说明案情。前后查了3个月,最后因纪委会一再流会而胎死腹中。
纪委会因为很少运行,所以相关运行的规定也不明确。“立法委员行为法”中虽有主动调查的规定,却从来没用过,一向都只处理立法机构院会交付的惩戒案。未来惩戒案到底由谁提,就是第一个问题。国民党是否甘冒议事报复的风险,也要将柯建铭移付惩戒?
再者,依照柯建铭目前的要求,“原告”也必须要出席纪委会说明;民进党更可据此要求在纪委会成立调阅委员会,甚至邀请相关当事人到会说明。
虽然“法院组织法”明订,“检察总长”除年度预算案及法律案外,无须至立法机构列席备询。但特侦组其它成员,恐没有拒绝出席的权力;特侦组监听的相关文件,也势必要成为“呈堂证供”。
依“立法委员行为法”规定,最重处分是停权3到6个月,但需2/3的议决,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务。正常情况下,对柯建铭最重惩处不过是停止出席院会4至8次。
柯建铭向纪委会提出“自诉”,表面上是要纪委会审自己,实际上却是想审特侦,可以说是稳赚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