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抗告王金平假处分 第六度向法院递交书状
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国民党向台湾“高院”抗告案,审判长魏丽娟劝马英九和王金平和解,但双方仍坚持诉讼。国民党律师27日第6度向“高院”递交书状。
书状列出的重点有三,其一是抗拒关说(说清)是为大是大非,不能和解与让步;再则是对王金平造成国民党名誉的损害,表示无法以金钱估算或弥补;其三是党对“立委”惩处不需先经“廉能会”调查。
台湾“高院”审判长魏丽娟力劝马英九、王金平双方和解,是否代表大老出面协停契机浮现?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吴伯雄方面都认为“解铃还须系铃人”,必须马王两人先有意愿和解,才会主动出手协调。
国民党律师陈明、林合民、李永裕27日前往“高院”递交抗告陈报状及补充理由;林合民说,依党章规定,党籍“立委”的言行应为党员表率,并接受“廉能会”监督及考核,但对“立委”进行惩处则不需先经“廉能会”调查。
林合民表示,台北法院裁准“假处分“,让国民党党誉、党纪不能贯彻,所受损害无法以金钱估算或弥补;林合民主张,王金平若丧失党籍,无法继续担任“立委”及“院长”,总薪资为9382100元(新台币 下同),国民党愿加码,以王金平的担保金1倍数额,共约新台币1877万为反担保,请求“高院”撤销“假处分”。
另外,林合民表示,王金平因“假处分”得以继续行使党权,任“立委”、“立法院院长”,造成国民党无法递补次顺位不分区“立委”到“立院”行使职权,及选民支持度、选票流失等,这些损害都属重大而难以回复的损害,受损害金额实在无法估算。
至于审判长劝马王和解一事,国民党律师团指出,整起事件是因王金平身为“院长”,却对司法案件为不当的影响,且透过“假处分”欲脱免政党监督和党纪处分,以规避选罢法规范,达到保有不分区“立委”资格的目的。律师还指出,面对此大是大非,国民党实难有和解与让步空间。
在国民党律师递交完书状后,王金平律师许英杰半小时内立即赶赴“高院”,签收书状缮本;许英杰说,王金平很感谢审判长的好意,但国民党的抗告实在是无理由,“高院“应驳回抗告。
党政高层强调,国民党决定提抗告,就代表此案“只有法律解决,没有政治解决的空间”,此一立场也从未改变,目前就是诉讼照打、政务照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