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保党籍不提申诉循司法 以永久党员身份发声明
9月11日下午,台当局“立法院长”王金平遭国民党考纪会撤销党籍后,首度回到“立法院”办公室。王金平当日表示,“党就像自己的母亲,被党处分,难免难过,但心中坦然,未来就顺其自然。”中新社发 刘震 摄
中新网10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立法院长”王金平今天说,不向国民党提出撤销国民党籍申诉,续循司法程序寻求救济,若司法认定丧失党籍,他对职务无所恋栈。
王金平傍晚以“中国国民党永久党员”身分发布声明稿表示,9月11日1天内,国民党考核纪律委员会以最快速度撤销他的党籍,并行文“中央选举委员会”、公文当晚送达“立法院”,并在中央党部大门口张贴公告,这对一位忠心的永久党员,“真是情何以堪”。
他说,根据国民党规定,党员遭撤销党籍,可在20天内申诉,然而20天内他多次表明没关说,相关人员也都一再否认关说, 关说一事是子虚乌有。
王金平表示,考纪会审议过程未广泛调查所涉各层面,如果他再循党内体制申诉,涉及行政部门相关人证、物证,证据取得恐与体制扞格;如未采摘相关证据,审议过程将遭非议,如此恐又再次伤害党。
他说,从政37年余,一本牺牲奉献初衷,无怨无悔。如司法认定他应丧失党籍,他随时可离开职务,无所恋栈。
不过,王金平表示,他不能接受仅凭特侦组滥权监听片面之词,就可目无法纪,破坏“宪政体制”。
他说,不向国民党提出申诉,避免申诉造成党内纷争和社会动荡,更期待政局早日恢复平静。
王金平被控涉司法关说,遭国民党撤销党籍。依国民党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规定,党员遭撤销党籍若有不服,得在决定书送达或公告后20日内向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提出申诉。
不过,王金平提出“假处分”案,台北地方法院9月13日裁准王金平以新台币9381210元新台币为相对人(国民党)供担保后,在确认党员资格存在诉讼判决确定前,得继续行使国民党员权利;国民党委任律师团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