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司法黄牛案逆转 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重判8年
2013年10月10日 10:17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媒体报道,扁办副秘书长陈哲男被控司法黄牛案,11年前因承诺前新偕中建设董事长梁柏薰免除官司纷争,并先后诈骗600万元(新台币,下同),高等法院更一审以诈欺罪将陈哲男从一审的12年改判7个月,经“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后,今(9)日高院更二审改判8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法院一审时,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判刑12年;但高院更一审改以普通诈欺罪判刑7月,引起全台哗然,还爆发法官出走潮,检方不服,提起上诉后,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今(9)日高院进行更二审
更二审宣判,认定陈哲男身为扁办副秘书长,备受时任“总统”陈水扁重用及信赖,具有崇高地位,本应洁身自爱,恪遵法令,竟图私欲,讹称得以影响司法案件诈取巨款,虽未表示与承审法官相识,也没有进行任何实质影响个案行为,仍已严重伤害司法信誉,损害官箴,犯后饰词否认犯行。
法官认为,全案肇因于梁柏薰不思依循正当途径解决司法案件,却屡以重金结交陈哲男,始勾起陈哲男贪念而犯案;陈哲男在案发后备受各界质疑而辞卸公职,未再从政,且将诈骗所得己全数返还,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判刑8年。另外,陈哲男被控内线交易案部分,法院判无罪。
【编辑: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