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医师与小三产子小四同居 原配怒告小三
2013年10月10日 15:03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媒体报道,邱姓美容医师已婚并与妻育两子,去年6月诊所陈姓护士替他产下一子,4个月后邱医又带吕姓护士到韩国和台中出差,两人同居。邱妻提告,但邱男以每月12万元(新台币,下同)赡养费取得妻子对自己和吕女和解。法官审理后判陈女赔10万元。
邱妻指控,陈女和丈夫产下一子,吕女和丈夫同居还藉出差为名相游,对两人提告,并分别求偿100万元和50万元精神慰抚金。陈女认为,邱妻利用自己搜集丈夫和吕女通奸的证据,且展现温柔和关怀,关心她和孩子,应该有原谅之意。
吕女说,邱妻对她提告后,邱医出面,双方达成和解,邱医每月支付妻子和孩子12万元赡养费,邱妻撤告。
法官认为37岁的邱妻硕士毕业,每月可领12万元赡养费,陈女仅高职毕业,还有一子须抚养,审酌两人学经历和财力后,判陈女赔邱妻10万元精神慰抚金。吕女已与邱妻和解,邱妻不得对她求偿。
【编辑: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