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提“倒阁”案 立法机构15日记名投票表决
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民进党立法机构党团对台当局行政机构负责人江宜桦提出不信任案,立法机构今天(15日)上午9时记名投票表决。
台当局“立法院”9月17日开议至今,民进党团指“行政院长”江宜桦“毁宪”乱政等,以“不道歉、不上台”为由杯葛(阻扰),江宜桦施政报告6度受阻。民进党团进一步提出不信任案(“倒阁”案), “立法院”昨天完成审查,“立法院”会议上午记名投票表决。
因应“倒阁”案投票,中国国民党团及民进党团都出动拉票部队,除固好既有票源,也积极游说其他党籍“立委”支持,蓝绿两党上午将举行党团大会,凝聚党籍“立委”共识。
国民党政策委员会执行长林鸿池表示,国民党团已决议,一致支持江宜桦,有信心一票都不跑,如果发生跑票、投错票情形,一律送国民党考核纪律委员会处理,最重可开除党籍。
“立法院长”王金平昨天被询及投票意向时也说,一定会投票,并说“党员当然支持党的决定”。
民进党籍“立委”们昨天在“立法院”审查时,轮番发言质疑江宜桦施政成绩,希望“倒阁”成功。党团上午除开党团大会,会后也将到“立法院”外与民进党主席苏贞昌、民众会合,再进场投票。
“台联党”党团总召集人许忠信则表示,党团目前立场是支持“倒阁”案。
台湾“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倒阁”案如果要通过,须经全体“立委”1/2以上赞成。目前“立法院”有112席“立委”,至少需要57席“立委”赞成;国民党团有65席“立委”、民进党团40席、“台联党”团3席、亲民党籍“立委”2席、无党团结联盟籍“立委”1席及无党籍“立委”1席。
若这次“倒阁”案未过,依“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立法院”1年内不得再对江宜桦提“倒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