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化剂案判赔120万台币 受害者:把我们当乞丐
中新网10月18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塑化剂风暴前年引发全台湾消费者恐慌,“消基会”替561名消费者向33家业者提出25亿元(新台币,下同)创纪录团体诉讼求偿金,但新北地院昨(17日)引用台当局卫生福利部门的塑化剂卫教手册,指称塑化剂经人体代谢后,48到72小时就会排出,对健康没损害,仅判赔120万元,其中一家厂商仅须赔偿9元。受害者痛批“把我们当乞丐”,撰写手册的医师则骂“法官对塑毒认识不够”。
到庭听判的“消基会”律师徐则钰痛批:“‘卫福部’在网站上公布这种手册,让厂商拿来作有力辩解,等于扯后腿,真是气死了!”“消基会”董事长张智刚表示:“民众吃添加物后身体有无后遗症还是未知数,但恐惧是事实,会上诉。”“消基会”名誉董事长谢天仁大骂:“以后业者更可肆无忌惮在食品添加有害物质,太可恶了!”
“对毒物认识不足”
“卫生福利部”发言人王哲超昨解释,塑化剂前年引发民众恐慌,才邀集专家学者撰写《食品中塑化剂污染卫教手册》,教导民众对塑化剂的正确认知,该手册虽叙述塑化剂可在48至72小时内全数排出体外,但也提及长期大量摄取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法官却只采用一小部分内容,且事前未向“卫福部”咨询,“将提供塑化剂对人体危害的研究给消基会,支持上诉。”
当初撰写手册的台湾成功大学环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教授李俊璋说,塑化剂确实代谢快,但这是指单次接触,若法官只着眼代谢快,却未评估长期暴露对人体的影响,“表示法官对这毒物的认识不够。”
面对各方指摘,新北地院发言人樊季康说:“几乎所有厂商都拿手册内容来辩解,‘消基会’没要求法官进一步调查证据。民事诉讼当事人应负责举证,法官只能就双方提出的事实和证据判断。”他还说:“一个爸爸花9元买一罐运动饮料给儿子喝,父子俩却各向厂商求偿200万元,实在让法官判不下去!”
前年3月,“卫生署”(已改制“卫生福利部”)检验健康产品,意外发现含塑化剂,全面清查后确认祸源来自新北市昱伸、宾汉公司,影响扩及全台湾,包括统一等逾300家厂商产的运动饮料和果汁,都验出含塑化剂,所有产品全数下架销毁。
法官称未举证伤害
去年3月,“消基会”接受568名消费者委托提出团体诉讼,被告包括昱伸、宾汉及下游厂商统一、名牌食品等37家公司,求偿医药费、精神慰抚金、劳动减损力和惩罚性赔偿金等,其中多名受害者求偿慰抚金高达数千万元至1亿元,求偿总额高达87亿元。诉讼中部分公司和7名消费者和解,人数减为561人,求偿金减成25亿元。
判决结果昨出炉,法官认为厂商须对产品安全负责,但受害消费者求偿医药费、减少劳动力等,都没提出证明文件,无法判准;至于惩罚性赔偿,考虑统一等厂商在不知情状况下误用,恶性极低而不罚,另昱伸、宾汉虽恶性高,但和消费者无直接消费关系,也未判准。
至于占求偿金额大宗的慰抚金部分,因遭求偿厂商提出“国民健康署”官网上《食品中塑化剂污染卫教手册》为证,该手册提及塑化剂DEHP会在24至48小时由尿液及粪便排出;塑化剂DINP亦会在72小时排出体外,而受害者无法提出塑化剂会对健康造成损害,自然没有进一步的精神损害赔偿,因此也未判准。
一厂商仅须赔9元
最后法院仅依据200余名消费者提出的购买单据,判统一等16家厂商共须退费赔偿120万余元,其中最高额是百晟公司84万余元,出产悦氏运动饮料的名牌食品赔最少,仅须赔9元,另塑毒源头昱伸、宾汉须和16家判赔厂商负起连带赔偿责任。其他15家厂商,因消费者提不出购买单据,判免赔。
统一集团昨表示:“尊重司法判决结果。”名牌食品联系不上。酿成塑化剂风暴的昱伸、宾汉公司及上游金童公司负责人,均已遭判刑8到15年刑度,仅宾汉仍上诉三审中,其余均已定谳。
“是把我们当乞丐”
塑化剂受害者昨得知新北地院判决结果都忿忿不平,在个人社交网站“受害家长联合提告活动中心”痛批:“把我们当乞丐要钱,真的太过分了!”也有网友poeoe替法官缓颊:“就真的举证困难啊。”民调显示,高达83.38%受访者不接受判决结果。